2025 年 10 月 21 日 17 时,湖北大悟县宣化店镇杨兵村村民段东方的生活被彻底打碎 —— 他的妻子钟伟在湖北智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刺绣车间工作时,突然因劳累过度晕倒在岗位上。截至目前,钟伟仍在医院ICU病房昏迷不醒,每日高额的治疗费用像一座大山,压得这个普通农村家庭喘不过气。更让段东方绝望的是,妻子自2023年入职以来,公司始终未缴纳职工社保与医保,导致所有医疗开销全需自费;而当他四处求助时,企业的回避、部门的推诿,让这场“救命之战”步履维艰。

事件还原:上班突发重病,社保缺失致绝境
根据大悟县劳动局 2025 年 11 月 14 日呈报县委宣传部的核查文件显示,钟伟与湖北智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段东方初提及 “2023 年 8 月入职”,以官方核实时间为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截止至 2026 年 8 月,属于合法劳动关系。然而,这份 “合法” 的合同背后,却藏着企业对法定义务的漠视 —— 在职两年多里,钟伟未在大悟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等任何一项保险,职工医保更是缺席。
2025 年 10 月 21 日 17 时,钟伟在刺绣车间突发疾病晕倒,被紧急送往大悟县人民医院抢救,至今未脱离生命危险,ICU 病房的每日支出成为段东方无法承受之重。“没有医保报销,每天的费用都是自己掏,家里的积蓄早就空了,现在全靠借亲戚的钱撑着。” 段东方在求助信中写道。事发次日(10 月 22 日),他第一时间找到公司负责人协商医疗费用,却遭到对方的回避。

求助无门的段东方,只能寄希望于政府部门。他先后前往孝感市大悟县劳动局、社保局、税务局咨询,得到的答复却如出一辙:“不在受理职责范围内”。部门间的相互推卸,让他陷入 “不知道该找谁说理” 的迷茫。期间,他多次拨打 12345 市长热线、12366 税务服务热线,电话那头始终是 “等待回复” 的提示,却从未有实质性回应。从 10 月 22 日到 11 月中旬,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段东方在 “企业躲、部门推” 的循环中,眼睁睁看着妻子的治疗费用不断累积,却无能为力。

数据矛盾:400人的企业的社保“缩水”,暴露普遍漏洞
湖北智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社保问题,并非仅钟伟一例。据知情人透露,该企业实际员工数量超过 400 人,是当地颇具规模的纺织企业。但天眼查显示的《2024 年度企业年报》却呈现出另一番景象:公司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仅 41 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42 人,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均为 105 人。
400 人的实际规模与最多 105 人的参保人数,悬殊的数据背后,是企业对《社会保险法》的公然违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费用。这意味着,湖北智珅纺织不仅未给钟伟参保,还可能存在 “选择性参保”“少报参保人数” 等违法行为,400 名员工中,或许有近 300 人面临着与钟伟同样的 “社保裸奔” 风险。
更值得注意的是,大悟县劳动局在核查文件中提到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督促该公司尽快为员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这一表述间接承认了企业长期存在的社保缴纳漏洞,而 “宣传力度” 的措辞,也引发公众质疑:对于已违反《社会保险法》的企业,仅靠 “宣传” 能否起到震慑作用?两年多的社保缺失,为何直到员工突发重病才被提及 “督促整改”?
维权困境:48小时工伤认定线,法律边界下的权益空白
在段东方的求助过程中,大悟县劳动局的一则回复成为争议焦点。核查文件显示,钟伟突然疾病时间为10月21日17时,截至10月24日劳动局首次收悉该事项时,其仍在住院治疗,“突发疾病时间超过48小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的规定,劳动局初步判断钟伟的情况 “不符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并建议段东方 “准备相关佐证资料,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或通过司法渠道民事诉讼维护权益”。
从法律层面看,劳动局判断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字面规定,但这一“48小时线”也让公众陷入思考:对于像钟伟这样在工作岗位突发重病、超过48小时仍昏迷的劳动者,其权益该如何保障?更关键的是,若湖北智珅纺织依法为钟伟缴纳了职工医保,即便不认定为工伤,大部分医疗费用也可通过医保报销,段东方的家庭也不会陷入“自费救命”的绝境。
换句话说,钟伟的困境本质上并非“工伤认定与否”的问题,而是企业未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导致的连锁反应。但在实际维权中,段东方却面临“双重障碍”:一方面,企业回避承担医疗费用;另一方面,社保缺失导致医保报销通道关闭,而工伤认定又因“48小时线”受阻。此时,“通过司法渠道维权”的建议虽合法,却对急需救命钱的家庭不够“解渴”——民事诉讼流程耗时较长,远水难救近火。
四、破局尝试:政法委介入协调,监管需从“事后应对”转向“事前防范”
在当事人维权陷入困局之际,事件处置迎来重要转机。根据大悟县委宣传部2025年11月12日披露的信息,由县委政法委综治中心负责人牵头,协同属地宣化店镇人民政府、涉事企业及劳动者代表,组织开展专项协调会议,明确以解决当前医疗救治费用问题为核心议题。此次多部门联动机制的启动,系事件发生近20日后首次跨部门协同处置,为事件妥善解决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尽管目前协调会议尚未形成正式处理结果,但此次协同处置标志着涉事各方长期长期存在的行政壁垒被有效打破,体现出将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置于首位的治理导向。值得关注的是,大悟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 “督促企业履行社保缴纳义务” 要求,亟待从政策宣导层面转化为具体行政措施:一方面,应依法责令湖北智珅纺织有限公司限期补缴全体未参保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并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对企业历史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另一方面,建议在县域范围内开展企业社会保险合规性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实际用工人数与参保人数存在显著差异的企业,有效防范因社保缺失引发的劳资纠纷风险。
从劳动保障领域的系统性视角分析,本案折射出中小企业社会保险缴纳领域的普遍性治理难题。部分企业存在的“不缴社保”“少缴社保”现象,与劳动者因就业压力不敢维权、行政部门因职责边界模糊导致监管缺位等因素相互交织,共同构成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的制度性漏洞。此次事件为劳动保障工作提供重要启示: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需实现从“被动维权”向“主动防范”的范式转换。建议监管部门构建常态化社保稽核机制,建立动态化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同时优化劳动者维权服务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发现问题—快速响应—闭环处理”的维权服务链条;企业作为用工主体,亦需强化依法用工意识,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制度在保障劳动者权益、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
结语:别让“社保缺位”压垮劳动者
截至 2025 年 11 月中旬,钟伟仍在 ICU 病房与死神搏斗,段东方的求助之路也仍在继续。这场由“上班突发重病”引发的风波,暴露的不仅是一家企业的违法违规,更是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中的薄弱环节。
对于湖北智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而言,补缴社保、承担钟伟的合理医疗费用,是弥补过错的第一步;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从 “相互推诿” 到 “主动协调” 是进步,但更需要建立长效机制,让 “督促参保” 不流于形式;对于社会而言,关于钟伟的遭遇,也是在关注每一个普通劳动者的权益——毕竟,谁也无法预料,下一个因“社保缺位”陷入绝境的,会不会是自己。
劳动者的权益,不该被“48小时工伤线“限定,更不该被“企业违法、部门推诿”消磨。唯有企业守法、监管有力、维权畅通,才能让每一个像钟伟这样的劳动者,在为生活奔波时,多一分安心,少一份后顾之忧。
(作者系社会与法治编辑部 柳桂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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