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涉嫌违规套取公款购股牟利 借改革之名侵吞股东权益,
近日,接到吉林省汪清农商行职工向媒体反映,该行在改制为吉林省农村商业银行过程中,存在强行清零股金、挪用公款购买股金牟取暴利等行为,导致股东蒙受重大经济损失,部分受害员工因无力偿还购股贷款陷入困境。
一、股金改制被指“清零陷阱”,股东质疑欺骗性募资
据举报材料显示,2025年3月,汪清农商行在并入吉林省农村商业银行时,宣布此前以1:2.5比例(即2.5元购买1股)募集的股金无效,理由为“金融监管局未批准该比例募资”,同时要求股东退回历年分红,并以现有股本金冲抵,导致股东持有的《股金证》全部作废。
股东指出,2017年3月,汪清农商行财务部经理朱文平曾在单位微信群发布募资通知,要求各支行、科室落实动员。许多股东在办理手续时发现“转让方”一栏为空,但经办人员声称“后续统一盖章签字”。如今银行却称这些股金属“个人转让”而非银行发行,股东质疑银行故意隐瞒事实,以单位名义协助内部人员抛售股金牟利。
二、高管被指套取公款购股,违规贷款疑点重重
举报材料还指控汪清农商行前董事长宋光日及其他高管通过违规贷款套取公款1.1亿元,用于购买股金7300多万股,再以2.5元/股转手,获利逾7300万元。其中,汪清县罗子沟镇新屯子村村民李某清(年逾六旬)于2015年分两笔贷款7600万元,经办人为其女婿、汪清农商行副行长吕华军。该贷款被指存在无抵押、超额度、贷款人年龄不符等问题。据称,资金由财务经理朱文平操控,通过多个账户购买股金并登记于“代持人”名下,再以股金证抵押套现。
三、员工陷债务危机,维权遇部门推诿
员工曾某反映,其为购股贷款86万元,累计出资87万元购买63万股,按改制方案仅获18.9万元“救助金”,剩余41.8万元贷款无法偿还,加上已付利息约38万元,损失近50万元。
反映人表示,我们虽多次向汪清县政府、延边金融监管分局、吉林省农村信用联社及汪清县公安局实名举报,但进展缓慢。延边金融监管分局被指将问题推至“农商行改革信访案件受理中心”,且该中心电话长期无人接听;吉林省农村信用联社则将举报转交汪清农商行自查,结果均为“查无此事”。
四、股东呼吁公开审计,保障知情权
受害股东强调,支持金融改革,但反对以改革之名损害股东权益。他们要求汪清农商行公开清产核资结果,若确属亏损,应以分红抵扣后返还股东剩余资金,而非“一刀切”清零股金。
望相关部门调查保护股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被举报涉嫌违规套取公款购股牟利 借改革之名侵吞股东权益,
近日,接到吉林省汪清农商行职工向媒体反映,该行在改制为吉林省农村商业银行过程中,存在强行清零股金、挪用公款购买股金牟取暴利等行为,导致股东蒙受重大经济损失,部分受害员工因无力偿还购股贷款陷入困境。
一、股金改制被指“清零陷阱”,股东质疑欺骗性募资
据举报材料显示,2025年3月,汪清农商行在并入吉林省农村商业银行时,宣布此前以1:2.5比例(即2.5元购买1股)募集的股金无效,理由为“金融监管局未批准该比例募资”,同时要求股东退回历年分红,并以现有股本金冲抵,导致股东持有的《股金证》全部作废。
股东指出,2017年3月,汪清农商行财务部经理朱文平曾在单位微信群发布募资通知,要求各支行、科室落实动员。许多股东在办理手续时发现“转让方”一栏为空,但经办人员声称“后续统一盖章签字”。如今银行却称这些股金属“个人转让”而非银行发行,股东质疑银行故意隐瞒事实,以单位名义协助内部人员抛售股金牟利。
二、高管被指套取公款购股,违规贷款疑点重重
举报材料还指控汪清农商行前董事长宋光日及其他高管通过违规贷款套取公款1.1亿元,用于购买股金7300多万股,再以2.5元/股转手,获利逾7300万元。其中,汪清县罗子沟镇新屯子村村民李某清(年逾六旬)于2015年分两笔贷款7600万元,经办人为其女婿、汪清农商行副行长吕华军。该贷款被指存在无抵押、超额度、贷款人年龄不符等问题。据称,资金由财务经理朱文平操控,通过多个账户购买股金并登记于“代持人”名下,再以股金证抵押套现。
三、员工陷债务危机,维权遇部门推诿
员工曾某反映,其为购股贷款86万元,累计出资87万元购买63万股,按改制方案仅获18.9万元“救助金”,剩余41.8万元贷款无法偿还,加上已付利息约38万元,损失近50万元。
反映人表示,我们虽多次向汪清县政府、延边金融监管分局、吉林省农村信用联社及汪清县公安局实名举报,但进展缓慢。延边金融监管分局被指将问题推至“农商行改革信访案件受理中心”,且该中心电话长期无人接听;吉林省农村信用联社则将举报转交汪清农商行自查,结果均为“查无此事”。
四、股东呼吁公开审计,保障知情权
受害股东强调,支持金融改革,但反对以改革之名损害股东权益。他们要求汪清农商行公开清产核资结果,若确属亏损,应以分红抵扣后返还股东剩余资金,而非“一刀切”清零股金。
望相关部门调查保护股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被举报涉嫌违规套取公款购股牟利 借改革之名侵吞股东权益,
近日,接到吉林省汪清农商行职工向媒体反映,该行在改制为吉林省农村商业银行过程中,存在强行清零股金、挪用公款购买股金牟取暴利等行为,导致股东蒙受重大经济损失,部分受害员工因无力偿还购股贷款陷入困境。
一、股金改制被指“清零陷阱”,股东质疑欺骗性募资
据举报材料显示,2025年3月,汪清农商行在并入吉林省农村商业银行时,宣布此前以1:2.5比例(即2.5元购买1股)募集的股金无效,理由为“金融监管局未批准该比例募资”,同时要求股东退回历年分红,并以现有股本金冲抵,导致股东持有的《股金证》全部作废。
股东指出,2017年3月,汪清农商行财务部经理朱文平曾在单位微信群发布募资通知,要求各支行、科室落实动员。许多股东在办理手续时发现“转让方”一栏为空,但经办人员声称“后续统一盖章签字”。如今银行却称这些股金属“个人转让”而非银行发行,股东质疑银行故意隐瞒事实,以单位名义协助内部人员抛售股金牟利。
二、高管被指套取公款购股,违规贷款疑点重重
举报材料还指控汪清农商行前董事长宋光日及其他高管通过违规贷款套取公款1.1亿元,用于购买股金7300多万股,再以2.5元/股转手,获利逾7300万元。其中,汪清县罗子沟镇新屯子村村民李某清(年逾六旬)于2015年分两笔贷款7600万元,经办人为其女婿、汪清农商行副行长吕华军。该贷款被指存在无抵押、超额度、贷款人年龄不符等问题。据称,资金由财务经理朱文平操控,通过多个账户购买股金并登记于“代持人”名下,再以股金证抵押套现。
三、员工陷债务危机,维权遇部门推诿
员工曾某反映,其为购股贷款86万元,累计出资87万元购买63万股,按改制方案仅获18.9万元“救助金”,剩余41.8万元贷款无法偿还,加上已付利息约38万元,损失近50万元。
反映人表示,我们虽多次向汪清县政府、延边金融监管分局、吉林省农村信用联社及汪清县公安局实名举报,但进展缓慢。延边金融监管分局被指将问题推至“农商行改革信访案件受理中心”,且该中心电话长期无人接听;吉林省农村信用联社则将举报转交汪清农商行自查,结果均为“查无此事”。
四、股东呼吁公开审计,保障知情权
受害股东强调,支持金融改革,但反对以改革之名损害股东权益。他们要求汪清农商行公开清产核资结果,若确属亏损,应以分红抵扣后返还股东剩余资金,而非“一刀切”清零股金。
望相关部门调查保护股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


![]()
![]()

手机版
登录
登录